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增强计划资质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领土空间计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增强计划专业步队建设和行业治理,包管计划体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等有关执规律则,对增强计划资质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2014年度城乡计划体例单位资质审定及以后取得的甲级城乡计划体例单位资质证书延续审定和乙级城乡计划体例单位资质升级审定事情。自2021年5月6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效劳门户”(http://zwfw.mnr.gov.cn)提交审定申请(正在分立或改制中的计划体例单位暂不申报)。各�。ㄇ⑹校┳匀蛔试粗鞴懿糠钟ν狡舳喙厥虑�。
二、依据现行城乡计划体例单位资质治理划定开展审定,重点对体例单位事情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注册的计划师等技术力量配备进行审查。经审定的城乡计划体例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部正凭据党中央“多规合一”决策安排,研究制定新的计划资质标准和治理划定。新的计划资质申报标准出台后,将面向各计划体例单位全面开展资质认定事情。通过本轮城乡计划资质审定的计划体例单位,可在原证书有效期到期前申请核发新证。
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分,要切实履行行业治理职责,增强计划体例单位的监督治理,关于保存违反党中央精神、违法违规体例计划行为的体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严肃处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2253号